我們都知道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有組織機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有些人并不清楚這些機構都行使什么權利,有何作用,又有什么區別,今天的文章小編就說說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者的區別。股東會有權決定公司的各項決議,也有權更換董事,決定董事的報酬事項,股東會會議分為臨時會議和定期會議。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的董事組成,對股東會負責,董事會依法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股東會或職工股東大會所作的決定公司或企業重大事項的決定,董事會必須執行。因為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董事,對其免除董事職務應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進行,公司股東大會無權免除。
我們都知道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有組織機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有些人并不清楚這些機構都行使什么權利,有何作用,又有什么區別,今天的文章小編就說說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者的區別。搞清楚著三者的區別才能更好的行使自己的職權,充分發揮其作用。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公司權力機構,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和法定必設機關。只能以法定形式形成決議,不能對外代表公司,也不能對內執行管理業務。股東會有權決定公司的各項決議,也有權更換董事,決定董事的報酬事項,股東會會議分為臨時會議和定期會議。在股東會閉會后,股東只能通過有關參與權的行使,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在公司控制中,股東會的控制權是最核心的權力,而原則上,股東會的控制權來自于最大的股東或控制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所以,要控制公司,就得最終控制股東會,為此,就要有形成這種地位的絕對出資。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的董事組成,對股東會負責,董事會依法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董事會對外代表公司進行業務活動,對內管理公司的生產和經營.也就是說公司的所有內外事務和業務都在董事會的領導下進行。股東會或職工股東大會所作的決定公司或企業重大事項的決定,董事會必須執行。但是,股東大會無權撤換職工董事。因為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董事,對其免除董事職務應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進行,公司股東大會無權免除。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以下簡稱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監事會代表全體股東對公司高管的經營管理和公司財務進行進行監督,行使監督職能,是公司的監督機構。但對內它一般不能參與公司的業務決策和管理,對外一般無權代表公司。監事會的職責是發現公司經營行為違法、違規和違背股東利益的行為。監事對公司業務和財務資料有平等的監督權,并不需要形成集體決議行使職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財務總監等不得兼任監事。
由于公司股東分散,專業知識和能力差別很大,為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這種專門監督機關,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以上就是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資料,相信大家都已經搞清楚著三者的區別了吧,只有搞清楚著三者的區別才能更好的行使自己的職權,充分發揮其作用,今天小編就先說到這,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可以咨詢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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